辽宁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76662.013万元
发布时间:2020/01/06 阅读数:823
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年度工作安排和绩效考核有关规定,近日,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《关于2019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》。
据《通报》所述,截止2019年12月26日,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(2018-2020)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数据信息显示,全省88个县(市、区)共计使用补贴资金76662.013万元,资金使用比例83.18%;结算资金3402.22万元,资金结算比例3.69%。
《通报》显示,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好的市(95%以上)依次是抚顺市、锦州市;达标的市(95%~85%以上)依次是鞍山市、阜新市、辽阳市、盘锦市、营口市;未达标的市(85%以下)依次是朝阳市、铁岭市、葫芦岛市、丹东市、沈阳市、本溪市。
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好的县(市、区)是沈阳沈北新区、于洪区、苏家屯区;鞍山台安县、海城市、岫岩县、经济开发区;抚顺清原县、新宾县、抚顺县、顺城区、东州区;锦州北宁市、黑山县、松山新区、太和区、义县、凌海市;阜新市彰武县、阜蒙县;辽阳灯塔市、太子河区、文圣区、宏伟区;盘锦兴隆台区;铁岭调兵山市;朝阳喀左县、北票市、建平县;葫芦岛市兴城市;
未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的区是鞍山市铁西区、高新区、千山风景区;丹东元宝区、高新区;辽阳白塔区。
最后,《通报》还从继续加快补贴资金实施进度、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、全面做好补贴实施收尾工作、做好稳定安全工作等四方面,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。
文稿来源:海外文摘杂志社编辑部